一纸诉状讨要房款,反被法院查出自己骗贷!

发布时间:2025-07-09  访问次数:786

700元“做流水”

换来购房梦碎、贷款无效

还可能坐牢!

 黄梅法院审理

一起房贷纠纷时

揪出伪造流水骗贷案

果断驳回起诉并移送公安

更向银行发出“堵漏”建议

伪造资质骗贷,代价远超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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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夏某为购买黄梅县某楼盘房产,在明知自身银行流水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向开发商销售人员支付700元用于伪造银行流水及收入证明,并以伪造的流水和收入证明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获取贷款36万元。后因开发商违约,夏某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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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某银行提交关键证据指出,夏某与开发商工作人员合谋伪造贷款资质,涉嫌骗取贷款罪。法官经调查核实发现,夏某曾向销售人员转账700元并备注“做流水的钱”,其行为已超出民事纠纷范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官认定伪造银行流水骗取贷款涉嫌刑事犯罪,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依法裁定驳回夏某的起诉,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同时,为防止类似骗贷事件再次发生,法院还向涉事银行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银行建立智能化反欺诈风控体系、强化合作机构联合惩戒、完善刑事线索移送机制。涉事银行及时回函感谢法院对银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表示将完善审批流程、完善第三方合作监管、强化风险控制、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尽快整改到位,堵住骗贷等违法行为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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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造银行流水骗取贷款买房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后果不仅仅是贷款合同的无效,更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此类行为还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永久性的负面影响,导致当事人在未来的金融活动中面临诸多限制,如无法获得贷款、信用卡申请被拒等。在进行金融活动时,务必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若遭遇开发商诱导伪造资质,请保留证据并向监管部门举报。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加强风险防控,提高审核标准,严格把关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共同维护健康、稳定的金融秩序。


编辑: 陆明 曹波
文章出处: 极目新闻、省法院审监三庭、黄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