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动员、再推动 以降本增效为重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湖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召开

作者: 许 娇    发布时间:2023-03-23  访问次数:22823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042.jpg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3月22日上午,湖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在武汉召开,研究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053.jpg

 近年来,湖北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多次部署相关工作。立足新阶段、新要求,游劝荣指出,“要再学习、再动员、再统一思想、再推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王蒙徽书记指出“控制成本是衡量营商环境是否优化的关键”。这些都对全省法院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通过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统一认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真正从企业角度来思考问题,真正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践行“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人民法院参与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际行动。

“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问题当中看到我们的短板,认识到我们离‘很好’的距离,迎难而上。”游劝荣指出,当前湖北部分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仍然存在明显短板弱项: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不到位;适用简易程序、速裁、小额诉讼程序占比低;一审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长;行政审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到位;民商事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低;执行复议案件发改率高;两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数占比高;长期未结涉企案件仍然存在一定比例。

 游劝荣强调,要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湖北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新高地、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的司法贡献。要紧盯降本增效这一关键指标,在考核中体现出来,“降本增效,是算账的,一定要体现为数据,案件的审理周期减少了多少天,老百姓付出的时间、经济成本少了多少?”要紧扣突破这一关键点,“旧的问题被消灭,新的制度诞生,这才叫突破。”

 游劝荣要求,要持续抓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的贯彻落实,将其刚性嵌入审判管理流程,推动实现案件化、程序化、制度化、信息化。要坚持以必要为原则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的现象出现。要精准执行,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强制措施,探索失信惩戒预警机制,建立信用修复制度,防止过度惩戒给市场主体带来不利影响。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行政机关守约践诺,依法纠治“新官不理旧账”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要切实解决“隐形超审限”问题,破除由此造成的数据统计之美与百姓体感之痛的矛盾,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的司法成本。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致力于将矛盾化解在一审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切实保护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要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的救治功能,及时甄别具有拯救价值和可能性的危困企业,依法导入重整、和解程序,尽最大努力挽救陷于困境中的企业。

 游劝荣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具体责任部门,配备专门力量,充分发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的4张清单落实好重点任务,实行红黑榜、集体约谈制度,严格追责问责。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嵌入信息化流程,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充分支持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作用。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烈氛围,表明人民法院花大力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态度,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形成倒逼机制推动人民法院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103.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108.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113.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118.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123.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128.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133.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138.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143.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149.jpg

 会上,麻城法院福田河法庭、武汉破产法庭、秭归法院、京山法院、硚口法院、黄石中院、咸宁中院、襄阳中院、省法院审管办、省法院执行二庭作交流发言。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225.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231.jpg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236.jpg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秋隆通报全省法院2022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部署2023年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

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基层法院院长、分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院领导及法院相关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微信图片_20230323084241.jpg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