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交叉执行行动传捷报

作者: 程隽    发布时间:2018-11-26  访问次数:4091

1120日下午至22日上午,通城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在咸宁市咸安区再掀交叉执行风暴,共强制拘传失信被执行人6人,司法拘留3人。

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再度遇上“戏精”。如失信被执行人万某某见到执行干警时表现得非常配合,当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时得知自己将被司法拘留时,却以不认识字为难执行干警,当执行干警多次读、反复解释后,万某某又以听不明白来拖延时间、抗拒执法。现万某某被拘留在咸安区拘留所。

面对执行干警,失信被执行人吕某某起初装无辜、声称没有钱,当被带至咸安区拘留所即将签字确认的那一刻,态度发生360度大转变,转为先履行3万元,余款分期履行。

20084月,被执行人吕某某向申请执行人曾某某借款20万元,出具借条并约定利息。后吕某某支付利息至20179月,偿还本金1.7万元,剩余的本金及利息未还,曾某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咸安区法院。20185月,该院经审理判决由吕某某偿还曾某某18.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吕某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187月,曾某某向咸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诸多因素,该案未能执结。20189月,咸宁中院指定该案由通城县法院交叉执行。

当通城县法院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吕某某时,吕某某一直解释自己不是不想还,是真的没钱,后又与执行干警百般周旋,声称别人借了自己的钱,等别人还给自己,自己再把钱还给曾某某。百般姿态最终在拘留所门口土崩瓦解,吕某某联系其亲属先履行了部分、剩余部分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此次出击,执行干警还创新执行方式,先与被执行人协商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再借助微信传给在异地居住的申请执行人确认,以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加之前期被拘留的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1件、达成和解2件,此次行动共结案9件,另将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拘传至通城。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