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31 访问次数:8791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逐级民主推荐和认真审核,并经省法院党组集体研究,现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短信、电话、书面举报等方式向省法院政治部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为便于组织调查核实,反映问题的同志请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
举报电话:18186080199 027-87220138
附件:2023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8月30日
2023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公示名单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7个)
1.秭归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3.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4.红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5.崇阳县人民法院白霓人民法庭
6.仙桃市人民法院龙华山人民法庭
7.沙洋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8名)
1.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三级高级法官 余 杰
2.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阮 缘(女)
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王俊辉
4.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 孙晓云(女)
5.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 、一级法官 余穗军(女)
6.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 卿
7.来凤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程璟
8.随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四级法官 熊清(女)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