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在说·营商环境看湖北丨专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志宇:以司法“五大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协同联动齐发力
护企安商促治理
绘就湖北高质量发展新图景
优化营商环境既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道治理考题。李志宇说,全省法院系统着力构建多维度、深层次的“法院+”协作体系,将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与化解社会矛盾、防范重大风险、服务发展大局紧密结合,通过机制共建、资源共享、难题共解,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01健全“法院+”联动机制
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推动“法院+金融”多元解纷机制,实现全省全覆盖,推动金融纠纷化解从终端解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武汉法院在金融纠纷多发的江汉、武昌、江岸3个中心城区,试点6家“法院+金融”多元解纷工作站,累计化解金融纠纷15000余件,平均化解时间4天左右。
与省工商业联合会全面推进“法院+工商联”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提供有效示范。
与省总工会联合出台实施办法,健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构建全国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先行区,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评选为“保障新发展法治惠民生十大优秀典型案例”。武昌法院诉调对接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被中央政法委授牌表扬。
02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
省法院相继与辖区四家金融监管部门联手合作,在全省层面建立法院与金融机构的常态化破产联动工作机制,帮助具有发展前景的破产重整企业得到信贷支持和信用重建。
联合省数据局等部门出台《湖北省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流程再造方案》,以数助办案为抓手,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实现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一次办成、一次办好”。
全省所有市州目前均已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破产企业重整成功率逐年上升。武汉破产法庭积极争取省、市、区三级政府及证监会支持,仅用50天就审结了该庭受理的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成功化解上市公司债务38.56亿元。
03探索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司法对接机制
省法院出台《关于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依法服务保障国有“三资”清理盘点、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工作,通过盘活闲置资源,助力引进新业态、新资金、新功能,顺利实现新旧动能转化。如谷城县法院在省法院指导下,与县政府及发改、财政、科经、招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络协作、评拍研判、资产盘活、风险联调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调、判、执、破”等业务手段,推动“沉睡三资”确权、处置、流转,盘活闲置资产3.5亿元,助力新上企业18家,新增产值25.6亿元,拉动投资49.65亿元,带动就业3400余人。
全省法院将如何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李志宇表示,省法院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持续推进,进一步完善司法服务配套措施,积极回应各类经营主体多元司法需求,为助力我省建设“成本最低、审批最少、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发展环境贡献法治力量。一是在思想破冰上再发力、再提升。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公平竞争为导向,坚持“容错、护幼、审慎”“谦抑、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二是在职能发挥上再发力、再提升。做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公平市场交易秩序,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三是在精准服务上再发力、再提升。加快立审执全流程提速,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化解,压缩诉讼全链条运转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加强与工商联常态化沟通联络,主动深入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开展以案说法,定期发布案例,引导企业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四是在强化监督上再发力、再提升。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严格规范财产处置、案款管理、执行结案等重点环节,以更严监管解决执行“失范”。持续纠治涉企司法突出问题,直面问题、及时纠错。五是在科技赋能上再发力、再提升。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积极推进“一张网”建设。拓展在线诉讼服务功能,优化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应用,让企业高效便捷参与诉讼、解决纠纷。依托司法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经营主体司法需求,预测预警行业性、区域性风险,为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提供“法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