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法院发出首份失信预警告知书

作者: 李晓文    发布时间:2023-03-17  访问次数:31529

 近日,江夏法院贯彻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的实施细则》,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善用执行信用惩戒措施,向被执行企业发出首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警告知书》,为企业失信纠正提供了新路径。

微信图片_20230317090158.jpg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警告知书》

 刘某与武汉某电子商务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因该公司未向刘某支付劳动报酬10000元,刘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吴小舟经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有办公场所且目前正在存续经营,分析该公司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其行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虽然该公司完全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但这样做很可能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方面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该案件并不复杂且标的额也不大,为更加精准施策,承办人认为可尝试向被执行人发送失信预警告知书,再给被执行人一次机会,促进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江夏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警告知书》,通过告知书告知被执行人失信具体情形和将要面临的信用惩戒,警示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严重后果,并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收到告知书的当天,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第一时间与承办人联系,称受前期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不佳,资金流转不畅通,因而拖欠了部分员工工资,现在愿意立即补上。当天下午,该公司负责人将10000元打入江夏法院账户,这起劳动报酬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多亏了这份告知书,不然可能因为这一万元的工资导致公司的征信受到影响,我们后续生产经营将会非常不便,实在是得不偿失啊!”公司的负责人再次向承办人表示感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警告知书》既是一份严肃的警告,也是一份善意的提醒,既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彰显了人民法院在新时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司法特色,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 邓昭玲 曹波
文章出处: 江夏法院